華為太子女孟晚舟案,加拿大卑詩高等法院法官同意控辯雙方的要求,罕有地在未正式審理案件前,便向公眾公布一份論據備忘錄、3份誓章以及去年12月孟晚舟在溫哥華國際機場被捕當天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
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就孟晚舟案舉行了簡短的法庭聆訊,聽取控辯雙方最新的建議。霍姆斯稱,在引渡聽證會之前,就向媒體提供文件和視頻是「有點不尋常」,但同意控辯雙方認為此案需要非常透明化,以利司法公正,故批准有關請求。
該個引渡聆訊的其中一個爭論點,是辯方稱孟晚舟在機場遭到拘捕質詢的過程違法,因為當時邊境官員和皇家騎警,早就知道她是因為美國的引渡要求而要拘捕她,卻遲遲沒有告訴孟。律師團已對加拿大政府、邊境服務處和聯邦警察提告,指控他們非法扣押、搜查、審問
孟晚舟3小時,違反了她的憲法權利。
另一方面,有媒體孟晚舟的律師提交了數百頁的文件作證據。律師指文件說加拿大皇家騎警最初計劃在飛機上拘捕她,但最後決定由邊境服務局拘留她,以便在加拿大司法部和美國聯邦調查局的指示下搜集證據。
這些文件包括加拿大各執法部門和美國FBI之間的來往電子郵件和其他通信紀錄,證明孟晚舟在被拘留後至拘捕前幾個小時內,加美當局都持續有聯繫。宣章則包括拘捕孟晚舟的加拿大皇家騎警人員之手寫筆記。提到在進行二度檢查時,孟晚舟一再問為甚麼,她的律師聲稱她沒有得到答案。
文件還包括孟正式被皇家騎警逮捕時的問話記錄。當孟知道要送她到美國時,顯得很困惑,說:「我?你認為……你說我在美國犯了欺詐罪?我不清楚發生了什麼。為什麼會有拘捕令?我參與了欺詐行為?」又說:「因為我的公司,你拘捕我?」然後孟晚舟詢問她是否可以打電話給家人,但遭拒絕。
孟晚舟目前獲准保釋,但需留在溫哥華西區的豪宅中,帶着電子追蹤設備,至於引渡聆訊則定於明年1月20日開始。
﹙影片來源﹕C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