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國防部」預告修法 港澳居民入籍10年可甄選志願士兵

台灣少子化問題近年來日益嚴重,台軍兵源不足。據台媒報道,國防部預告將修正「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大陸地區與港澳居民原本應在台灣設籍滿20年,才可參加志願士兵甄選;如今修法後,港澳居民在台灣只要設籍滿10年即可參加,但大陸地區人士仍需20年。

國防部修法,入籍台灣滿10年的港澳居民可甄選志願士兵。(資料圖片)
國防部修法,入籍台灣滿10年的港澳居民可甄選志願士兵。(資料圖片)

當局指,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港澳居民來台設籍10年後就可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軍職及組織政黨,現行國軍各志願役班隊,對於港澳居民參加甄選所訂定的設籍年限都是10年,僅志願士兵班隊仍限制為20年,為達到人事管理一致,才決定修法。

有關消息曝光後,立刻引發熱烈討論。有退役相關人士就表示:「病急亂投醫,居然腦筋動到港澳年輕人頭上,我的老天爺」,形容有關做法「根本就不可行」。有不少台灣網民形容有關消息「真的笑掉大牙」,嘲諷指:「台灣徵不到兵,現在把歪腦筋動到港澳居民頭上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