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周五(22日)通過《數碼服務法》,要求大型科技企業像Facebook、Google及Amazon等網上平台加強自我監管,否則或面臨巨額罰款,企業若被證實違規,將面臨最高達到全球營業額6%的罰款;如果屢犯更可能被禁止在歐盟境內經營。
根據法案,歐盟成員國政府可以要求有關公司刪除仇恨、煽動恐怖主義和兒童性侵等非法資訊,亦同時要提供途徑,讓用戶容易及有效舉報。亞馬遜等電子商貿公司則有責任防止非法商品出售。
歐盟反壟斷事務負責人維斯塔格說,法案將確保在現實生活中的違法行為在網絡上也被視為非法。
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稱法案將確保網絡仍然是一個安全空間,可保護言論自由和數碼企業。她又形容企業規模越大,在網絡的責任就越大。
法律將影響 Facebook、Instagram、Twitter、YouTube和TikTok等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