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 規定不得顛覆國家政權 違者最高罰10萬人幣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信辦)就《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要求該類產品需遵守各類法律監管規定,違反規定者最高判處10萬元(人民幣,下同)罰款,嚴重者或被追究刑事責任。

網信辦就《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要求該類產品需遵守各類法律監管規定。 (網絡圖片)
網信辦就《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要求該類產品需遵守各類法律監管規定。 (網絡圖片)

徵求意見稿提出,利用人工智能生成的內容,應當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得含有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暴力、淫穢色情信息,虛假信息,以及可能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內容; 不得利用算法、數據、平台等優勢實施不公平競爭。內容應當真實準確,採取措施防止生成虛假信息。

意見稿又提出,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向公眾提供服務前,應向國家網信部門申報安全評估;提供者發現用戶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產品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違背商業道德、社會公德行為時,包括從事網絡炒作、惡意發帖跟評、製造垃圾郵件、編寫惡意軟件,實施不正當的商業營銷等,應暫停或者終止服務。 提供者違反規定將受處罰。若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對於運行中發現、用戶舉報的不符合本辦法要求的生成內容,除採取內容過濾等措施外,應在三個月內通過模型優化訓練等方式防止再次生成。

相關徵求的意見反饋截止日為今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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