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近4個月 柯文哲獲准以3000萬台幣保釋 限制出境及住居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共11名被告,周四(26)分別被控以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佔、背信等罪。台北地方法院在當晚開庭,決定柯文哲等5名在押被告是否繼續羈押。經檢辯攻防近6小時後,法院於周五(27)凌晨3時許裁定准柯文哲以3,000(新台幣,下同,約723萬港元)保釋,但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在庭外集結聲援者聞訊後高聲歡呼,甚至有人喜極而泣。柯文哲則於Facebook以「謝謝大家」四字發文回應。

大批民眾黨支持者昨晚在台北地檢署外聚集。(柯文哲Facebook)
大批民眾黨支持者昨晚在台北地檢署外聚集。(柯文哲Facebook)
柯文哲批評控方的指控欠缺證據。(柯文哲Facebook)
柯文哲批評控方的指控欠缺證據。(柯文哲Facebook)

柯文哲在社交平台Facebook發帖文,批評控方的指控欠缺證據,包括將京華城發展商、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在某個時間提取的現金,湊出接近1500萬元的數字,指控成行賄,卻沒有任何收賄的時間地點,企圖以蒼白無力的證據,羅織巨大罪名,編派故事。文章又批評,檢察官一直訛稱柯文哲拒絕出庭及拒絕配合調查,其實檢察官一開始是在沒有法庭傳票下,多次將柯文哲帶走問話,是破壞司法程序。

台北地檢署周四起訴11人,包括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佔及背信等罪起訴柯文哲,向法院求處總計286月徒刑,令他成為首位因涉貪而遭羈押及起訴的台北前市長。檢方把柯文哲等5名在押被告移審,檢察官主張柯文哲的貼身帳房「橘子」許芷瑜涉案仍未回台,柯文哲等人有串勾證人之虞,請求法官繼續羈押。台北地院由審判長江俊彥、受命法官許芳瑜與陪席法官楊世賢組合議庭審理後,認定檢方並未指出許芷瑜涉案情節,本案相關事實晦暗不明之風險已經降低,因此裁定柯文哲等人獲准交保。

合議庭表示,本案在檢察官偵查完備而提起公訴,且被告等人經法院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訊,重要證人於偵查中均已具結證述,本案已有證據可佐。考慮到被告等人涉案情節、國家司法權有效行使、公共利益之維護,以及被告人身自由和防禦權受限制之程度,在衡量比例原則後,合議庭認為柯文哲等人非不得以具保及其他必要處分方式替代,所以免予羈押。

除柯文哲外,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以4,000萬元(964萬港元)交保;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00萬元(361萬港元)交保;前台北副市長彭振聲500萬元(120萬港元)交保;前台北市辦公室主任李文宗除偵查中200萬元(48萬港元)外,加保800萬元(192萬港元)。各人均限制出境、出海、住居,且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的行為。

在法院外聚集的數百名民眾知道柯文哲可以保釋後傳出歡呼聲。不過,據報由於保釋金額高,籌錢需時,柯文哲等人凌晨仍暫留在候審室內,未有馬上回家。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表示,他們會等銀行開門後再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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