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兒子陳致中洗錢罪成 判囚1年必須入監並解除議員職務

前台灣領導人陳水扁兒子兼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及妻子黃睿靚,因涉洗錢案分別被判囚1年及10個月,後者緩刑4年。當地最高法院周三(26)駁回他的上訴,維持判處入獄1年、罰款150萬元新台幣(38萬港元)的裁決。陳致中並需解除高雄市議員的職務,這也是他第二度被解除高雄市議員職務。檢方已啟動防逃機制,防止對方出國等逃離刑責。這亦是陳繼2010年偽證案遭判刑後,第二度因案入獄。

 

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必須入監,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資料圖片)
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必須入監,最高法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 (資料圖片)

最高法院在判決中,撤銷陳水扁妻子吳淑珍作第二次重審的部分,但駁回陳致中的上訴,作最終裁決。陳致中被判刑1年,罰款150萬元。法院也駁回陳致中太太黃睿靚的上訴,她被判刑10月,罰款100萬元,但判刑可獲緩刑四年,並需退還100萬元予當局。陳黃兩人案中涉及清洗的816萬美元(約6400萬港元)全數沒收。

陳水扁因龍潭購地案等貪瀆案遭判刑,入監後於2015年獲保外就醫至今,女婿趙建銘因台開內線交易案判刑3年8月,甫在本月21日假釋出獄,沒想到獨子陳致中即將入監,昔日風光的「第一家庭」成員,如今要輪流入獄服刑。

陳致中昨發出128字聲明指出,「人生有晴天也有暴風,打斷手骨顛倒勇,無論這條路再怎麼辛苦、再多的磨難,我們都會勇敢走下去!」他強調,會永遠跟基層鄉親朋友站在一起,為高雄、為台灣奮戰的心永遠不變。

陳致中2010年當選縣市合併後第1屆高市議員,不到1年因偽證案判刑3月確定後遭解職,事隔10多年後,陳致中又因官司面臨二度解職命運。民進黨高市黨部低調回應「尊重司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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