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kTok及其母公司字節跳動向美國司法部發信,表明如果執行總統拜登簽署的法例,公司無可避免要結束在美國的業務。
TikTok 律師在周四(20日)公開4月1日向司法部發出的電子郵件。有關信函指出,拜登簽訂的新法例是基於「政治煽惑」,是一項危險的先例,容許政治機關針對不受當局歡迎的言論平台,逼令他們出售或結束業務。信中寫道,公司寧願嘗試在美國關閉 TikTok,消除 1.7 億美國人的言論平台。
TikTok 表示,剝離「無論從技術上、商業上或法律上都是不可能的」,任何剝離或分離,即使技術上可行,也將需要數年時間,並認為該法律違反了美國人的言論自由權。此外,它還表示,該法律不公平地將TikTok 單獨列為懲罰性待遇,並忽視了許多在中國有大量業務、收集大量美國用戶數據的應用程序,以及許多在中國開發軟體和僱用工程師的美國公司。
美國國會在4月通過法案,並獲拜登簽署成法例,要求字節跳動須於明年1月19日前,出售TikTok的美國業務,否則會禁止相關社交應用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