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啟明否認貪錢 指梅媽受唆擺脫離關係

梅啓明今日相約傳媒解話。
梅啓明今日相約傳媒解話。

日前梅艷芳母親覃美金(梅媽)登報跟兒子梅啟明脫離關係,今日(15日)梅啟明相約傳媒到北角解畫,直言梅媽是受人唆擺,梅媽之所以要跟他脫離母子關係,其中一個原因是有關電影公司拍攝電影《梅艷芳》之版權,他表示艷芳的商標他在2004年已註冊:「「不要怪她老人家眼矇耳聾,電影公司有心處理問題應該通知我,媽媽98歲被人唆擺,所以我今天出來澄清,最初是媽媽叫我入稟法庭告,之後又不告,現在變成了我的問題,我問她是否收了人錢,她不跟我說,那我註冊商標來做甚麼,我一定告到底,就算取得1蚊我都要告。」又表示自己正處理另一單官司,索償數十萬元,向梅媽供錢遭拒絕,他就惟有向外面借,所以才欠下債務,記者問到欠債多少,他說十萬以下。

他又表示外間一直對他有誤會,指自己不是貪財,記者問到會否感恩梅媽多年來經濟幫助?梅啟明理直氣壯說:「不感恩,你知不知道,她每個月有25萬元,只給我2萬元,(你嫌少? )我不想多講,(媽媽說你貪財? )要貪一早貪了,貪她2萬元你估我殘廢的嗎?我有做地盤、炒鑊,一直做兼職廚師炒到褲頭濕晒。」有記者指他包二奶,他反指傳媒太敏感,「是她幫我不是我包她。」又直認自己未離婚,女朋友人人都有。在訪問期間,他多次咳嗽,但不想睇醫生,他又發悔氣表示想死:「我想死,想以死證明給梅媽知我沒有錯,堅持要告!」最後記者問他想不想修補與梅媽的關係?梅啟明表示沒所謂,他說:「阿媽每月給我的2萬元停了,(停了多久?)你問她吧!」後來有街坊報警指有人聚集,警方到場視察後離開。

圖:中通社

梅啓明否認貪錢,又出示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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