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M.遭經理人入稟索償1.2億

早前歌手鄧紫棋(G.E.M.)發公開聲明,單方面宣佈與合作11年的經理人公司蜂鳥音樂解約。蜂鳥音樂昨日(28日)入稟高等法院原訟庭反擊,指G.E.M.錯誤地指控蜂鳥音樂違約,並因此拒絕繼續履約,預計未來3年的損失將達1.2億港元;要求法庭裁定有關合約仍然有效,以及向G.E.M.索償。

G.E.M.被經理人公司指違約,要求繼續履約至2022年。(FB)
G.E.M.被經理人公司指違約,要求繼續履約至2022年。(FB)

蜂鳥音樂:22年3月始約滿

本案原告蜂鳥音樂有限公司,被告鄧詩穎(即G.E.M.的原名)。原告在入稟狀表示,它與被告在2007年簽署了一式三份、為期5年的創作人、經理人和藝人協議。其後雙方在2012年3月續約5年。至2014年3月,雖然合約仍未到期,但雙方已簽署了第3次合約文件,年期同樣是5年。原告表示,這次續約文件並無填上日期,但雙方有共識是會在第2次約滿、亦即2017年3月起生效,至2022年3月。

估計每年損失4,000萬

但被告在今年3月7日錯誤地指控原告違反合約,及指合約已在今年3月結束,顯示出被告已無意繼續履行合約。原告指,由於被告的違約行為,令其演唱會取消,損失260多萬港元。另外因被告拒絕履行一份中國的品牌代言合約,亦要賠償600萬元人民幣(即約710多萬港元)。

原告估計,由現在至2022年約滿,它每年會因被告違約而損失4,000萬港元,亦即總共1.2億港元。原告因此要求法庭確認,涉案合約有效至2022年3月,期間原告擁有被告的作品版權,並要被告作出賠償。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