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阮民安被落案控煽動意圖罪 今午西九法院提堂

警方國安處昨日(16日)拘捕41藝人阮民安及其前妻胞弟指兩人涉嫌作出煽動意圖行為及洗黑錢罪。據指,阮民安被控告「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作為」,案件於今日(17日)下午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另一名被捕人獲准保釋候查。

阮民安被控告「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作為」,今日提堂。(文匯報)
阮民安被控告「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作為」,今日提堂。(文匯報)
阮民安為前男子組合「E-kids」成員。
阮民安為前男子組合「E-kids」成員。

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昨日交代案情指,阮民安自去年9月起,在網上唱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的歌、咒罵法官、嘲笑殉職警員,以及抹黑政府防疫策略,包括指接種疫苗會死亡;又稱阮曾在網上呼籲人捐錢支持涉暴動被捕的「手足」,籌得100萬元,惟警方指發現部分捐款用於「吃喝玩樂」及賭博之用。

警方在行動中檢獲5部手提電話、1部電腦、一些銀行卡及銀行紀錄。另外,保安局長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三發出凍結財產通告,凍結一個本地銀行戶口及一個馬會戶口約14萬元資產。

阮民安為前男子組合E-kids成員,2019年參與反修例示威後,多次高調發表政見,並創作含政治意味的歌曲。翻查紀錄,他2006年曾被控醉駕,罰款5000元及停牌兩年;去年6月疫情期間,他在尖沙一間無牌酒吧被警方突擊搜查,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限聚令)而遭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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