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青年於本月26日,即聖誕節翌日的Boxing day,涉嫌在旺角朗豪坊破壞Starbucks咖啡店的貨架,被控刑事毁壞,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獲准以50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下月24日再審,期間要遵守宵禁令,法官並禁止被告進入除了其住所樓下以外的所有商場。
案中被告王焯彥,20歲,報稱任職售貨員、健身教練及裝修工人,他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以5000元保釋,案件押後至下月24日再審,期間要遵守宵禁令,法官同時下令被告不得進入洗衣街、豉油街、上海街及弼街,而除了被告住所附近的日出康城地下範圍,被告不得進入任何商場,是自從今年6月反修例風波騷亂案件中,首次有被告被法官下令保釋期間不准進入任何商場。
控方指,案件仍要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又指被告重犯機會高,反對他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被告即使被定罪,預料判刑也不重,因此批准被告保釋。
旺角朗豪坊商場於今個聖誕節假期間,多次有蒙面黑衣人於商場內遊走,有人又闖入美心集團旗下星巴克咖啡店大叫:「食美心、無良心。」當時店內仍有顧客,暴徒霸佔店內座位,又在桌椅及吧枱貼上貼紙,推倒放置產品的櫃。貨品散滿一地,咖啡杯被打爛,食客嚇到大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