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選舉】特首選舉提名期4月3日展開 法官楊家雄為選舉主任

原定3月27日舉行的特首選舉延至5月8日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公布,特首選舉提名期為4月3日至16日,提名期及委任選舉主任公告今日(25日)刊憲。由於4月15、16日為公眾假期,故提交提名表格的限期實為4月14日下午5時。

選管會指提交特首選舉提名表格最後限期為4月14日。
選管會指提交特首選舉提名表格最後限期為4月14日。
楊家雄將出任選舉主任。
楊家雄將出任選舉主任。

選舉管理委員會表示,任何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沒有外國居留權,年滿40歲,並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不少於20年,均符合資格獲提名為候選人。每名候選人需獲不少於188名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其中須包括選委會5個界別每個界別不少於15名選委。選管會已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楊家雄為是次選舉的選舉主任。

候選人須在提名期內親到中環愛丁堡廣場3號展城館把提名表格送交選舉主任,表格可於展城館地下索取或於互聯網下載。而根據《選舉程序(行政長官選舉)規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決定候選人是否獲得有效提名時,可要求候選人提供資審會認為適當的任何資料,以令其信納該項提名有效。而補充資料表格應不遲於4月16日中午交回資審會秘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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