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選舉】疫情持續嚴峻 傳行會決定立法會選舉延後一年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嚴峻,近日建制派多次建議政府延遲原定9月6日舉行的立法會選舉。有指特首林鄭月娥昨(28日)就此召開特別行政會議,並基於公共衞生安全及選舉公平公正等因素,決定引用《緊急法》,將立法會選舉押後1年。不過,由於押後選舉涉憲制安排,故需由林鄭月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

立法會會議廳可容納120名議員。
立法會會議廳可容納120名議員。

立法會選舉原本於本周五(31日)截止提名,惟本港新冠肺炎疫情未有緩和跡象。有報導指,林鄭昨召開行會討論押後選舉問題,而本身為立法會議員及有政黨背景的行會成員因涉及利益衝突,故未有參加會議,而出席會議的行會成員均對押後選舉沒有異議。

根據《基本法》規定,香港立法會任期為4年,若延遲選舉1年,立法會將有1年真空期。有指港府建議由現屆立法會議員多做1年,解決真空期問題。而按《立法會條例》,在立法會任期結束或解散後,至舉行換屆選舉日期前,特首可要求立法會主席召開緊急會議,並由上屆卸任議員出席會議。惟新一屆議員任期如何計算等,則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

此外,由於9月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已開始,倘政府押後選舉1年,換屆選舉將延至明年9月舉行,預料屆時參選人需重新報名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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