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去年禁止支聯會於維園舉行六四集會,支聯會當晚堅持在維園進行紀念活動,支聯會主席李卓人以及當日出席活動的壹傳媒黎智英等人,被警方指控涉非法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案件今日(5日)下午於西九龍法院再提訊。因涉嫌欺詐及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被還押的黎智英,今早11時許乘囚車抵達法院應訊。
黎智英、李卓人、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鄒幸彤、秘書蔡耀昌、常委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趙恩來、梁耀忠、梁錦威、工黨主席郭永健與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等13名被告,各被控於去年6月4日在維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13名被告當中,僅黎智英未有被加控其他罪名,其餘12人另再被控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而李卓人則再被加控於同日同地,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舉行未經批准集結。
此外,前立法會議員楊森、梁國雄、何秀蘭、朱凱廸和胡志偉、支聯會梁國華、前香港眾志黃之鋒、羅冠聰、袁嘉蔚、觀塘區議員梁凱晴、荃灣區議員岑敖暉、何桂藍、張崑陽13人,則各被控於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由於胡志偉及黃之鋒目前因其他案件,分別被還押懲教署看管及在監獄服刑,2人亦會由囚車押至法院應訊。至於羅冠聰及張崑陽,因兩人已離港,早前亦一直缺席聆訊,法庭已向他們發出拘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