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中槍後曾棄保潛逃學生曾志健 認暴動襲警囚42月

於2019年反修例事件期間,在荃灣中槍、被控暴動並在保釋期內棄保潛逃的22歲男子曾志健,早前承認暴動及襲警罪,法官判刑指曾在示威人群中身穿黑衣、持自製盾牌和金屬棒,對落單警員窮追不捨兼施襲,面對警長擎槍警告時更用棒擊打向警長上臂,考慮案情嚴重、性質惡劣,終判囚42個月,棄保潛逃一案則稍後判刑。

學生曾志健承認襲警及暴動而判囚42個月。
學生曾志健承認襲警及暴動而判囚42個月。

案發時18歲的男被告曾志健,於2019年10月1日於荃灣一帶參與暴動,以及襲擊警署警長曾家輝,及後獲准法庭保釋後棄保潛逃,直至去年7月被捕。法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自2017年患有抑鬱症,犯案期間因槍傷而須進行手術,潛逃期間亦無法繼續覆診,事發時因受當時社會氛圍影響,承諾日後會重新做人。

法官判刑指出,在場示威者投擲汽油彈和縱火,對現在人士及商戶構成人身傷亡風險及財物損失。被告當日有備而來,持盾牌及金屬棒到場,期間對落單警員窮追不捨,面對警長擎槍警告時,更棒打對方上臂。考慮案情嚴重,在場人士恃人多勢眾公然襲警,破壞社會安寧,終判囚42個月。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