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表示,會方收到16宗涉及612人道支援基金相關的投訴個案,當中10宗已完成調查,並進入審核程序,部分投訴成立;而在投訴成立的個案中,最嚴重的個案或要轉交律師紀律審裁團處理。其餘6宗案件,就仍在調查中,預料需時數以月計,會爭取盡快完成。
陳澤銘表示,有留意到香港大律師公會昨日亦公內他們對一批大律師的調查結果,但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調查方向並不一樣,不能直接比較。他解釋指,律師會受客戶委託聘用大律師,與客戶關係較密切,亦會牽涉到律師費等金錢交付,因此要求更嚴格。
陳澤銘指,律師有責任按照反洗黑錢的法例和律師會的專業指引,對客戶進行調查,這些都是律師會的調查方向之一。
陳澤銘表示,律師會作為香港律師的監管團體,非常重視會員操守和程序公義,會按行之有效的機制處理投訴,所有被投訴人都會有充足機會答辯,而被轉介到律師紀律審裁團的被投訴人,亦可以透過機制申訴。
調查涉38名大律師投訴個案 無一成立
香港大律師公會昨日亦發表調查報告,指在2022年向38名大律師發信,要求解釋為何從「612基金」直接收取款項,而不是經律師行收款,有投訴指該批大律師涉嫌專業失當。
但指出經調查,無證據顯示38名涉事大律師的行為構成專業行為失當,亦沒有任何不誠實行為或刑事成份;但在調查中發現4名大律師違反《行為守則》中專業業務管理上的要求,包括未有保存部份文件紀錄,公會已經個別發信給他們,指出違反守則的地方,並敦促他們日後必須穩妥地保存所有記錄。至於有關專業行為失當投訴就全部不成立,宣佈調查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