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誓效忠】政府發通告指7月1日或之後入職公務員 須簽效忠聲明或宣誓

公務員事務局今日(12日)向政府各部門發出通告,公布就所有在202071日或之後聘任為公務員的要求,即在此日期或以後加入香港特區政府的公務員,將要宣誓或作出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負責。

政府強烈建議公務員使用「安心出行」應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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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為了加強公務員對其公職身分所帶來的期望和責任的認知,當局為新入職公務員引入安排,要求他們宣誓或作出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和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大部分準受聘人須在接受聘任時同時簽署聲明,直接受聘擔任高級職位如部門首長的人士,則須宣誓。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早前曾透露,會先要求試用期當中的公務員簽署,而現職公務員的安排則仍有待敲定。他又指,公務員應盡量在政策蘊釀或政策修訂期間表達不同意見,惟一旦政府就政策下決定後,公務員便應做好推動、落實和宣傳政策的工作,不宜公開唱反調

發言人說:「要求公務員宣誓或作出聲明,是對公務員須背負的責任和期望的公開確認和真切體現,有助進一步維護和推廣公務員隊伍應恪守的核心價值,並確保香港特區政府能有效管治;安排亦符合《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發言人又指,如有人員在職期間涉嫌或被裁定違反聲明或誓言,有關個案會按公務員規則和規例處理,包括《公務人員(管理)命令》或有關的紀律部隊法例下的紀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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