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人區家麟因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昨早(11日)被警方國家處拘捕並帶返葵涌警署調查,至晚上約11時30分獲准保釋。區家麟離開警署時雙手合十及鞠躬,向在場人士表達謝意,但未有回應傳媒提問。
警方國安處人員昨早到區家麟位於荔景的寓所搜屋,並將其帶返葵涌警署。至傍晚約6時30分,代表區家麟的兩名律師到達警署,逗留約1小時後離開。律師離開警署時代區家麟傳話,感謝《立場新聞》舊同事關心,指他已「夠嘢食」,不用拿食物給他。
警方昨發出新聞稿指,國安處深入調查後,在葵涌拘捕一名54歲男子,涉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區家麟曾於《立場新聞》發表評論文章,並曾主持時事評論節目《美麗新香港》。警方國安處去年12月以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立場新聞》多名高層及前高層,《立場新聞》其後停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