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醫畢業生臨牀經驗不足 港府修例規定實習一年始畢業

港大牙醫課程畢業生曾被評臨牀經驗不足,立法會就牙醫註冊條例進行審議,建議明年起加入一年實習方可執業,有議員建議課餘安排代替實習一年,但政府強調,本地牙科畢業生日後從事實習工作時,將按《條例草案》視為註冊牙醫,實習安排絕非牙醫學士課程的延續,以在學期間的課餘工作取代亦並不可行。

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多次指港大學牙醫學士課程的臨牀訓練不足。政府建議實習安排以提升本地牙科畢業生的臨牀經驗。
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多次指港大學牙醫學士課程的臨牀訓練不足。政府建議實習安排以提升本地牙科畢業生的臨牀經驗。

香港牙醫管理委員會自2014年起,曾多次反映香港大學牙醫學士課程的臨牀訓練存在結構性問題,由於課程畢業生臨牀經驗不足情況未有改善,個別學生甚至未有實際進行過個別牙科程序的經驗,牙管會只給予課程有條件保留認可,故須認真考慮是否適合繼續接納港大牙醫學士課程為牙醫註冊條例附表中認可課程。

一旦課程從《條例》附表移除,所有本地牙科畢業生均必須通過牙管會許可試,未能通過許可試者,將不可成為註冊牙醫。政府今次建議實習安排,以提升本地牙科畢業生的臨牀經驗。醫衞局表示,盡早落實實習安排是符合公眾利益,亦有其急切性。作為負責任的政府,應與時並進提升牙醫的質素,而不應待發生病人安全事故後才補救措施。強烈呼籲議員和業界理解有關建議的重要性,支持盡早落實實習安排。

牙管會亦發稿回應,認同有迫切展開實習安排的需要,支持政府修訂牙醫註冊條例草案,實施本地牙醫學士學生在畢業後實習一年的安排。一如以往,牙管會會與學院保持緊密溝通,並持續跟進評審報告的建議,確保香港大學牙醫學士畢業生符合專業水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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