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保護海港修訂條例草案

立法會昨日(7日)三讀通過修訂《保護海港條例》,以訂明更清晰機制,內容包括規管維港填海工程,同時簡化為改善維港而進行的小規模填海工程機制。發展局局長甯漢豪發言時表示,修例令局方在貫通海濱及提升海港的功能時,有更大靈活性,局方與相關部門正準備有關行政指引,並會在未來幾個月內完成,希望能夠善用今次經拆牆鬆綁的機制,推動更多有利市民享受維港海濱的工程。

立法會三讀通過保護海港修訂條例草案。(陳錦輝攝)
立法會三讀通過保護海港修訂條例草案。(陳錦輝攝)
甯漢豪指修例令局方在貫通海濱及提升海港的功能時,有更大靈活性。
甯漢豪指修例令局方在貫通海濱及提升海港的功能時,有更大靈活性。

新修訂的條例訂定更清晰機制規管維港填海工程,鬆綁原先有「凌駕性公眾需要」方可填海的條文,便利改善海濱的小規模填海工程或海港非永久填海工程。修例後也放寬了海濱長廊、行人板道、單車徑等指定工程的可填海總面積不超過0.8公頃,而非永久填海工程,總面積不得超過3公頃,工程總時限為7年,以上豁免均需向財政司司長申請,信納工程符合公眾利益方可批准。

甯漢豪表示,政府一直致力推動維港成為具吸引力、朝氣蓬勃、方便暢達和可持續發展海港,讓市民和旅客享用,隨維港兩岸海濱長廊逐漸形成,社會普遍看到善用海濱帶來的好處,並認同應繼續保護維港,同時提升海濱設施和體驗。她指,不同意有議員指條例草案欠缺充分公眾諮詢,並提出於前年局方提出具體修例方案後,更進行了5個月公眾參與活動,聆聽專業團體、水上活動機構、漁民團體、區議會、地區代表和市民大眾意見。

她說,局方還舉辦了多場論壇,在人流較多海濱場地進行實地意見調查,在徵詢海濱事務委員會和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後,去年底才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甯漢豪指,修例後市民如果不滿行政當局的決定,仍可以提出司法覆核,因此,有關修例不單無減損法院的權威,反而加強規管大型填海工程的制度。

法案委員會主席謝偉銓表示,維港擁有世界級景觀,亦是香港市民共享的珍貴自然遺產,但現行條例自1997年實施以來,雖然確立了「不准填海」的原則,但條文過於簡略,實際操作中有不少爭議。加上近年政府大力推動的海濱長廊、海濱公園,部分均受位於海旁的土地現有用途,以及難以取得相關私人業權人的同意,騰出部分土地,給予公眾使用,導致海濱長廊未能貫通和連接。

謝偉銓認為,這類有利市民大眾享用維港設施和美境,支持可在修例下獲得豁免,並由財政司司長把關,除了加速惠民工程落地,亦能杜絕濫用填海的隱患,體現「該嚴則嚴、應簡則簡」的務實精神。

立法會工程界、經民聯盧偉國指出,目前要推翻「不准填海推定」門檻相當高,是無差別和一刀切,雖然建造行人板道可讓市民享受海濱,但須經繁複程序甚至對面對被司法覆核風險,窒礙許多改善海港項目。修例拆牆鬆綁,有助打造更有吸引力和暢達維港。

立法會九龍東、工聯會鄧家彪表示,維港經過長期城市發展和填海工程而得出今日面貌,質疑維港屬於自然遺產的説法,認為維港代表香港作為國際城市的發展歷程,除了保護更應善用海港,發揮維港最大價值和商業效益,他更舉例指,觀塘和啟德之間水體有潛力發展水上運動,價值可媲美沙田城門河,相信修訂後有更大空間加設所需設施。

另外,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認為,民建聯自2008年起就爭取打造九龍新海濱,與修例的部分目標是不謀而合,倡議將西九龍、尖沙咀、紅磡、土瓜灣及啟德海濱全面貫通,將零散的海濱、海岸資源轉化為連綿的活力長廊。她相信,每位香港市民都視維港為香港最重要的天然資產,但保護海港不應變成隔絕海港,甚至不能連貫海濱長廊,而今次的修訂將有助解決目前面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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