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修例 倍升亂拋垃圾店舖阻街罰款

立法會三讀通過修例草案,將亂拋垃圾及吐痰等七項表列罪行之罰款金額倍增至3,000元,店舖阻街和非法棄置建築或大量其他廢物的定額罰款則由1,500元增至6,000元,政府將於下星期五刊憲,並於10月22日生效。當局指食環署已加強前線執法人員的培訓,7月3日起陸續配備隨身攝錄機,保障執法行動和透明度。

亂拋垃圾的罰款將由現時1,500元增至3,000元。
亂拋垃圾的罰款將由現時1,500元增至3,000元。

為加強阻嚇及長遠、持續改善環境衞生,立法會三讀通過《2023年罰款及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雜項修訂)條例草案》。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當局指去年接獲店舖阻街的投訴達萬多宗,為長遠維持打擊成效,必需提高罰款,加強阻嚇。局方會在未來三個月內廣泛宣傳,確保公眾知悉提高定額罰款額之安排,並公平公正嚴正執法。

七項與亂拋垃圾相關的表列罪行,分別為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將扔棄物或廢物棄置在公眾地方、在公眾地方吐痰、犬隻糞便弄污街道、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棄置廢物、在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吐痰、海上棄置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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