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山泉向消委會發律師信促道歉 執董夥律師再到消委會投訴

消委會最新一期選擇月刊,指市面上30款瓶裝水樣本測試,當中提及「農夫山泉飲用天然水」的溴酸鹽含量達歐盟上限,農夫山泉昨日(16日)早上向消委會發律師信,指消委會的文章針對農夫山泉產品作不客觀評價,對其公司聲譽造成巨大傷害,要求消委會澄清並道歉。消委會回覆媒體查詢時表示,確認接獲「農夫山泉」代表律師所發出的信件,正進行研究及跟進。

農夫山泉向消委會發出律師信。(網上圖片)
農夫山泉向消委會發出律師信。(網上圖片)
今期選擇月刊對市面樽裝水進行測試。(網上圖片)
今期選擇月刊對市面樽裝水進行測試。(網上圖片)

消委會強調,月刊的報告重點為各樣本的性價比和瓶裝水的膠樽對環境所構成的影響,並非產品有安全問題,並確認農夫山泉執行董事韓林攸,帶同律師到消委會北角總部,與消委會會面。

消委會重申,不論月刊文章、新聞稿及其他傳訊文件,以至記者會上的發言內容,均清楚指出,全部30款測試樣本沒發現有害物質超出世衛的相關準則值,所有樣本可安心飲用。

消委會的測試報告中指出,對市面上的天然礦泉水進行測試,結果顯示兩款礦泉水樣本中的溴酸鹽含量達到歐盟規定的上限。「百歲山」及「農夫山泉」檢出的溴酸鹽濃度為每公升3微克,正好達到歐盟為經臭氧處理的天然礦泉水及泉水所設定的最大限值。

溴酸鹽(bromate)是水消毒過程中的副產品,由天然存在於水中的溴化物(bromide)經臭氧(ozone)氧化而生成。攝入大量溴酸鹽可能引發噁心、腹痛、嘔吐及腹瀉等症狀,嚴重情況下甚至影響腎臟及神經系統。根據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的分類,溴酸鉀(potassium bromate)被列為可能致癌物質(第2B組)。

農夫山泉的律師信指出,消委會發表的文章基於錯誤理解和非專業分析,針對農夫山泉產品溴酸鹽含量情況作出不客觀評價,給農夫山泉聲譽造成巨大傷害,農夫山泉鄭重要求消委會書面澄清、道歉。又指消委會三大錯誤,包括「適用標準類別錯誤」、「標準判定錯誤」及「評價語言不專業、有故意誤導性」。

農夫山泉提到,消委會的表述明顯有意圖的引導性,指會方發文後在香港及內地造成廣大消費群體恐慌,並對產品本身「完全合規合格」的農夫山泉造成巨大損失。批評消委會強行將香港地區銷售的產品套用並不應適用的第三方標準,罔顧不同法規要求下的生產、技術背景差異,且不考慮臭氧處理的效應,得出的結論極不科學也極不嚴謹。

農夫山泉還指,即使如消委會所述套用歐盟天然礦泉水標準進行評價,農夫山泉天然水產品的溴酸鹽含量依舊符合規定。文章載明,該次農夫山泉天然水產品的溴酸鹽檢測值僅為3微克/升,這遠低於歐盟同類產品控制標準(10微克/升)中位線以下,體現農夫山泉天然水產品的良好品控能力,產品質量符合各國家和地區的安全要求。

農夫山泉表示,消委會評價不專業、有故意誤導性,指任何標準只有「合格」或「不合格」,使用「上限」或「下限」是明顯故意錯誤,有意誤導。農夫山泉指會方進行評價時,迴避直接表述「合格與否」這樣的重要結論,卻故意混淆安全標準,使用「達到上限」這樣極易導致消費者誤解產品安全性的不嚴謹表述。又指會方在文章用語不專業,評論說「多用」、過量食用溴酸鹽會引起噁心,認為消委會官方發布文章語言使用這樣的詞彙不負責任、不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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