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表示,明年1月25日起,所有新登記的公共及私家巴士,包括專營巴士及學生服務車輛的所有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和貨車後排乘客座位,以及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和所有乘客座位,都必須安裝安全帶,乘客亦必須佩戴。如果違反規定,最高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涉及車輛包括專營巴士、私家巴士、小巴、學生服務車輛、貨車,以及特別用途車輛。運輸署助理署長區家傑在電台節目中表示,要求安裝和佩戴安全帶是國際社會大趨勢,研究顯示司機和乘客佩戴安全帶,在迎頭意外中死亡和重傷風險,會分別減低4成和7成。 規定亦要求所有現有學生服務車輛,在2028年底12月31日前,需在所有乘客座位加裝安全帶及保護式座椅。
區家傑指,所有乘客都須為佩戴安全帶自行負責,但相信學童自小已被教育主動佩戴,校車保姆雖然沒有法律責任,但服務車供應商協議有要求保姆檢查學童有否佩戴安全帶。 另外,運輸署表示,在平衡業界需要及科技發展等,由明年1月25日起,司機駕駛時不可在前方放置多於2部流動電訊裝置,涵蓋流動電話、平板或手提電腦,裝置亦不能阻礙司機視線。運輸署指,違反上述規定的司機最高可判處罰款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