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華盛頓郵報》,反駁編委會於3月10日刊出的一篇題為《香港以新國安法加倍鎮壓》的觀點文章,指內容具誤導和不當言論,對此表示強烈反對並譴責。
鄧炳強在信中表示,有關黎智英和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法律訴訟仍在進行,任何人都不宜對案件的細節發表評論,重申所有案件都嚴格按照證據為基礎、依法辦案。所有被告都受到法律保護,接受公正審判。
對於文章指出「唯一合理、可信的判決」是47人無罪獲釋,鄧炳強指建議極不恰當,認為有關主張是不尊重香港法院行使獨立司法權,並且公然干涉法院司法正義。他又認為,文章忽略了香港《基本法》23條立法的憲制義務,並指出文章提及的違法行為,海外也有相應或類似的規定。
對於文章形容23條立法是「國安法的擴大版」,「為盜竊國家機密、間諜活動、叛國罪和外部干涉設立新的罪名」。鄧炳強重申,香港會繼續堅決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