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譚得志涉襲「大波Man」 被判罰款3000元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今年5月在中環碼頭一個籌款活動後與外號「大波Man」的建制派人士石房有爭執,並用腳踢向其小腿。譚今日(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1項普通襲擊罪。裁判官錢禮考慮被告背景良好,事主受傷輕微,判譚罰款3000元。

譚得志被還押荔枝角收押所看管,網民發起聲援行動。(港台圖片)
譚得志被還押荔枝角收押所看管,網民發起聲援行動。(港台圖片)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當日事件是因為「大波Man」石房有而起。
裁判官判刑時指出,當日事件是因為「大波Man」石房有而起。

今年5月31日,譚得志於中環10號碼頭外舉行名為「民主歌聲獻中環」的籌款活動。活動結束後眾人正收拾器材,石房有與朋友上前與譚因政見問題口角,兩派人士互相指罵。期間譚用左腳踢向石的右腿,石事後報警及到律敦治醫院驗傷,證實左腳紅腫及疼痛。

裁判官錢禮判刑時指出,事件雖因事主而起,但亦不能成為被告襲擊事主的藉口,考慮到被告主動認罪,表現出悔意,加上有穩定工作及家庭,而事主受傷輕微,故判處罰款。

譚得志亦涉於5月24日在銅鑼灣舉行未經批准的集會、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及拒絕遵從警員命令;以及於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案件將於下月17日再訊。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