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政府將會在本月內向全體區議員發信要求進行宣誓,據悉,政府準備發信予區議員的信件分為兩類。第一類是邀請區議員宣誓,另一類則是通知該名區議員不符合宣誓要求而不獲邀請,收到不獲邀請宣誓信的區議員,即使立刻辭職都會被追討薪津。
據消息指,政府將向現任區議員發出的信函中,若合乎宣誓資格的區議員,將會收到宣誓日期及地點通知。而不合乎宣誓資格的區議員,則會收到不獲宣誓邀請的通知書,變相遭DQ。若該名區議員收信後立即辭職,亦不會視為主動辭職,將被追討逾100萬港元的薪津。但由於相關方案涉及繁複的法律程序,故執行細節仍需調整。
區議員宣誓的日期、地點及場次,要視乎區議員辭職潮是否結束而調整。如果場次太多,民政事務局局長及副局長或許需要分開監誓,每位區議員將逐個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