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改革】陳振英:區議會選舉勢必改革 方能重回《基本法》初心

行政長官李家超日前表示,地區行政檢討已經進入尾聲,區議會作為地區行政和諮詢的重要部分值得保留,但必須堅持3個原則,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陳振英認為,近年區議會偏離《基本法》規定的地區諮詢組織的定位,存在政治凌駕民生的亂象,甚至淪為鼓吹「港獨」的平台,因此,建議未來的區議會選舉,亦應參考行政長官及立法會議員的選舉法則,設立專門審批機制,確保只有符合要求的人士才能正式參選。

陳振英指改革區議會選舉,符合愛國者治港原則。
陳振英指改革區議會選舉,符合愛國者治港原則。

陳振英指出,區議會作為地區諮詢組織,在改善地區民生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可惜區議會在黑暴期間一度成為反中亂港的平台,區議會曾被政治化,被反中亂港的人士騎劫,成為癱瘓政府的工具。因此,區議會改革必須以維護國家安全為首要任務。

故此,陳振英認為,檢討區議會職能及組成,目的為「去政治化」,回復區議會在《基本法》第97條下應有的原意及目的,令區議會能真正有效回應市民期望。改革區議會,確保區議會符合基本法規定的地區諮詢組織定位,保證只有符合愛國者標準的人士才能有資格參選和進入議會,既是以行動回應中央和習近平主席的殷切期望,也是愛國愛港市民的民心所向,更是香港實現良政善治的重要舉措。

陳振英指出,區議會在地區行政和諮詢方面發揮重要作用,有保留必要,但要令區議會有效行使應有職能,就必須進行全面改革,令其「去政治化」、回歸服務地區民生。只要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才能確保區議會維護國家安全,才能保證過往的種種亂象不會再度重演。

陳振英覺得,在區議會選舉當中,必須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體現行政主導,並符合其功能定位。而現時報名參加行政長官、立法會及選舉委員會選舉的人士,需要經過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核,並且取得選委提名,才能正式成為候選人。所以建議未來的區議會選舉,亦應參考相關法則,設立專門審批機制,確保只有符合要求的人士才能正式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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