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日前公布,完善地區治理的建議方案,重塑區議會,讓區議會去政治化,重回基本法的初心定位,確保區議會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而通緝犯、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就聯同31名已經離港的反對派前區議員以「末代民選區議員」之名,發出一份名為「不支持政府剛公布的區議會改革方案」聲明,形容新方案「不民主」,表示不支持。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聯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隨即在社交網站專頁撰文,點名質疑許智峯等人,在聲明中稱,區議會過去有「實際政治權力」,是「指鹿為馬」,「以假亂真、混淆視聽的手法,編造了一連串毫無根據、口號式的胡言亂語」。
曾國衞與麥美娟的文章中直斥,看到涉案棄保潛逃通緝犯許智峯在社交媒體貼文,聲稱聯同一群所謂的「末代區議員」表示不支持政府剛公布的完善地區治理方案。逃犯許智峯是當年反中亂港的破壞分子,勾結外部敵對勢力,透過當年不完善的選舉制度,煽動蠱惑人心,奪得立法會及區議會議席,並藉此攪亂香港,作出種種倒行逆施、助長黑暴攬炒、破壞社會秩序、阻撓政府施政、宣揚「港獨」和危害國家行為。當年自詡為民主鬥士,卻是一副假面孔,結果當執法部門採取拘捕行動,他須面對法律刑責時,卻虛稱前往外國交流而騙得法庭批准,離港後去如黃鶴。對於這種連自身所作所為都不敢勇於面對的卑鄙懦弱小人,他的貼文本來是不值一哂,但考慮到其用心之惡毒,仍妄想蠱惑禍害港人。
文中還提到,逃犯許智峯聲稱區議會本身有實際政治權力存在,是一個有政權正當性及可以代表香港人民權力的法治組織等,惟基本法第97條正文清楚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可設立非政權性的區域組織,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或負責提供文化、康樂、環境衞生等服務。」條文清楚明確:一是區域組織的本質是「非政權性」;二是區域組織是諮詢性、服務性的組織,足證許是指鹿爲馬、鬼話連篇。若許不是對基本法一竅不通,就肯定是試圖再次以過往魚目混珠、顛倒黑白的慣常蠱惑技倆矇騙大衆。
文章並批評,許智峯採取以往以假亂真、混淆視聽的手法,編造了一連串毫無根據、口號式的胡言亂語,賊喊捉賊,恬不知恥。最後更再次譴責許智峯,仍死心不息,試圖再禍國殃民,倒不如坦然回港自首面對法律制裁,儘管會受到法律懲處,起碼是良心所安,日後仍可改過自身,重新做人;惟若仍執迷不悟,最終只會一輩子淪為逃犯,終身遭人唾棄。別以為抱着外國乾爹大腿就可逍遙一世,兔死狗烹,乃千古之律。
許智峯的貼文稱,至2016年以來,除鄉事委員會27席當然議席外,區議會的所有議席,都是公民提名的一人一票普選,又稱區議會本身擁有實際政治權力。過往不時就全港性政制議題展開討論,是一個有政權正當性,以及可以代表香港人民權力的政治組織。
許還稱,今次改革是破壞香港人的選舉權,除了倒行逆施外,還將區議會變成單純支持政府的橡皮圖章,是褻瀆了香港人所堅信的普世價值—自由、程序公義與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