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亂象】何俊堯就反修例示威案判罪名不成立 司法機構承認收投訴

曾對多宗反修例示威案被告判處罪名不成立的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堯被質疑裁決偏頗,將調職到高等法院,擔任副司法常務官,外界猜測其調職原因與近日投訴有關。司法機構表示,目前收到很多涉及何的相同或類似投訴,現正按既定機制處理,現時不會就有關投訴作出評論。

司法機構指目前收到很多涉及何俊堯的相同或類似投訴。(網上圖片)
司法機構指目前收到很多涉及何俊堯的相同或類似投訴。(網上圖片)

司法機構昨(8日)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何俊堯於7月31日獲暫委為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務官,任期由今年9月18日至2021年6月17日,職責包括協助刑事案件排期法官處理高等法院刑事案件的排期及程序事宜,其津貼及酬金與署任職位相稱。何的調動是因應正常運作需要而作出,與投訴或近期事件無關。而針對法官在法庭處理案件時曾考慮政治因素的空泛指稱,司法機構作評論是既不適合,亦不可行。

司法機構重申,所有法官均須作出司法誓言,誓言要求法官根據法律履行職責,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法官在審理案件時應僅應用法律,而不應考慮如政治等外在因素。司法機構的《法官行為指引》規定,法官應避免參與政治組織或政治活動,在處理案件時亦不應存有任何實際偏頗或表現出存有偏頗的觀感。司法機構設有機制處理有關法官的投訴。若一旦證實有法官未有遵守上述事宜,司法機構將採取適當行動,若對司法決定有異議,則應按現行機制向法庭提出上訴。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司法系統營運是以公帑支付,即使司法獨立,但涉事裁判官處理的多宗判決實在令市民質疑,認為司法機構的解釋未能釋除市民疑慮,難免令市民產生司法獨大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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