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亂象】烈顯倫︰司法機關文化過去20年誤入歧途

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早前提出司法機構需要改革,日前他再次接受訪問指香港司法機關文化在過去20多年來完全是誤入歧途,並批評法庭將個人權利凌駕社會利益,判決不是對準真正重點,而是着眼於律師論點,且法官高舉個人主義凌駕社會利益。他重申司法機關文化應進行改革,並由最高層開始,令其重新恢復普通法精神。

烈顯倫指法官有份營造環境助長去年的抗議。
烈顯倫指法官有份營造環境助長去年的抗議。

烈顯倫在昨日(22日)播出的電視節目《清心直說》表示,香港司法機關判決不是對準真正重點,而是着眼於律師的論點︰「其中許多論點相當可笑,但法官覺得有責任考慮那些論點,並為沒有充分考慮而道歉,其實他們的專業責任是審理雙方呈交的材料,而非所謂的律師論點,那不是法院的職能。法院不是做考官給考卷評分。」

烈顯倫又稱,在某些方面,法官有份營造環境助長去年的抗議,因經年累月法官高舉個人主義凌駕社會利益,故他認為司法機關文化應進行改革,並從最高層開始。他又相信法院文化會有重大改革,重新恢復普通法精神︰「直截了當及嚴明的司法程序,好使它再次恢復健全、有效,普通人容易引用和明白。」

對於被問及有否點名批評個別法官,烈顯倫就回應稱不曾點名批評任何一名法官,他所針對的是三方面,且對事不對人,第一是律師濫用《基本法》而法庭又容忍;第二是濫用程序,尤其是司法覆核行政決定的程序;第三則是許多法庭判決失了焦點。他又表示其評論《禁止蒙面規例》判決,是因為判決絕對荒謬,變相賦予自己主權去訂定香港憲制秩序該當如何,並按此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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