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亂象】鄭若驊:法官就反修例案判刑過輕 律政司已就16案提覆核

國務院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日前主動提及本港要推行司法改革,其中令人最為關注的一項,是關於反修例案件的判刑過輕,往往律政司成功上訴覆核後加刑。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日前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認為,如果法官量刑過輕,律政司有責任提出覆核,而今年律政司已就16宗案件提覆核,絕大多數勝訴,證明法官判刑不正確。她形容律政司工作「辛苦咗」,又認為「法官都會錯,所以有上訴機制。」

鄭若驊指,律政司就法官判刑過輕申請覆核,絕大部分勝訴,證明法官判刑不正確。(中通社)
鄭若驊指,律政司就法官判刑過輕申請覆核,絕大部分勝訴,證明法官判刑不正確。(中通社)
部分法官對反修例案件輕判,引起社會極大爭議。(中通社)
部分法官對反修例案件輕判,引起社會極大爭議。(中通社)

近期反修例案件中,一名15歲男生在元朗向無人的馬路投擲汽油彈被捕,在兒童庭被判18個月感化令,原審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並形容被告是「優秀的細路」。經律政司申請覆核後,上訴庭改判男生入勞教中心服刑。另一名20歲女生因被搜出鐵鎚、易燃液體等物品,原審判監禁5星期,經律政司覆核後再被加監4星期。

鄭若驊指,明白社會上對這些判刑有不同反應,但絕對不接受因而對法官作人身攻擊,避免衝擊法治基石。她表示,「如果大家客觀持平、按判詞去討論,我覺得是可以的,不論判刑是否過輕過重的都可以,但千萬不要去攻擊法官個人,這一定不要做。這不是法官怕與不怕的問題,是對法治基石的衝擊,不可以接受。」

然而,社會對法官判刑的爭議不斷,律政司是否只有覆核刑期一招對付?鄭若驊指出,普通法中,上級法院的裁定對所有下級法院都具約束力,「在下面的法官全部應該看到這個原則而要跟隨,如果不跟,我們唯有從頭再來一次。」

量刑是法官的重要權力

裁判官水佳麗曾形容一名擲汽油彈的少年是「優秀嘅細路」,判18個月感化令,其後被律政司推翻刑期。
裁判官水佳麗曾形容一名擲汽油彈的少年是「優秀嘅細路」,判18個月感化令,其後被律政司推翻刑期。

至於有輿論建議司法機構透過設立「量刑委員會」,就每項刑事罪行制訂量刑標準讓法官判刑有所依據。鄭若驊指,坊間就量刑委員會的定義有太多不同解說,其組成、功能及權限都眾說紛紜,難以評論。「量刑委員會是大家得閒就傾下偈?還是你叫法官『以後就跟我講』?後者當然不可以。」她強調,量刑是法官行使司法權的重要權力,《基本法》列明司法獨立是不能受干涉。

對於張曉明提到「司法改革」,鄭若驊認為改革不等於要推倒所有事情,坊間不需要將其形容為「擺上議程」,或作特別看待,因為司法機關會不斷作檢討,確保司法獨立,「根本一直都做緊」,籲大眾不應對司法改革一詞過分敏感,以平常心看待。

鄭若驊舉例指,立法會在10月三讀通過《2019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其中在《高等法院條例》司法機構修訂上訴庭處理部分司法覆核許可程序,由一般3名法官改由兩名法官處理,以更靈活調動人手,處理積壓的民事案件,她形容這都屬於司法改革的一部分,「司法機構自己看到如何可以把司法資源用得更好,而不影響基本法公正性,這些都是改革的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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