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快必」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罪 國安法指定法官明早審理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因擺街站時涉叫喊「黑警死全家」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14項罪名。案件控辯雙方今日(2日)在區域法院爭論應否由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指定法官審理。法官高勁修聽畢雙方陳詞後,決定交由指定法官去處理案件是否屬國家安全範圍,以避免任何潛在越權的情況而受到司法覆核挑戰。案件將於明早(3日)10時在區域法院審理。

譚得志共被控14項罪名。(港台圖片)
譚得志共被控14項罪名。(港台圖片)

控方在庭上指出,譚得志干犯發表煽動文字罪行,其高叫口號,追源溯始煽動意圖一直具顛覆國家意味,故案件屬危害國家安全,由指定法官審理為強制責任,惟辯方代表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反駁指,案件早前並非由指定法官處理,質疑控方是雙重標準,法官最終決定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據指區域法院指定法官陳廣池明日將會處理該案的法律爭議。

譚得志涉及3宗案件,共被控14項控罪,包括被控今年5月24日在崇光百貨對開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公眾集會、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獲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以及發表煽動文字4項罪名。譚得志另被控在3至7月多次擺街站時,涉嫌干犯5項發表煽動文字罪、1項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和1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此外,譚亦被控今年1月17日在大埔海濱公園露天劇場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及發表煽動文字,以及1月19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帶領人群向警員發表辱罵言論,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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