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張劍虹羅偉光被控違國安法提堂 案件8月13日審理兩人還柙

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及《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被警方國安處檢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3間公司的代表、張劍虹和羅偉光均表示明白控罪,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8星期至813,兩人不准保釋繼續還柙。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右)、與《蘋果日報》前總編輯羅偉光(左)早前認罪。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右)、與《蘋果日報》前總編輯羅偉光(左)早前認罪。
張劍虹和羅偉光由警車柙送到法庭。
張劍虹和羅偉光由警車柙送到法庭。
早上有大批市民排隊,等候進入法庭聽審。
早上有大批市民排隊,等候進入法庭聽審。
警方前日在壹傳媒大樓檢走逾40部電腦及16個伺服器。
警方前日在壹傳媒大樓檢走逾40部電腦及16個伺服器。

案件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總裁判官蘇惠德主理,控方由律政司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張劍虹由資深大律師陳政龍代表,羅偉光由大律師李澍桓代表,3間公司則由大律師許琪莉代表。

控罪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張劍虹及羅偉光,於去年71日至今年43日期間,在香港與黎智英及其他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周天行交代檢控書已經送達,3間被控公司今日亦有代表到庭。陳政龍指今早才收悉檢控文件,需時閱覽並索取指示,故申請案件押後1小時獲准。

張劍虹和羅偉光均有申請保釋。張劍虹一方提出逾10項保釋條件,包括辭去壹傳媒所有職務、不參與壹傳媒或媒體機構事務、不直接或間接和外國官員和政客聯繫、不接受任何訪談、不發表或轉載任何公開文章、不在任何公開或社交媒體發表言論,以及提交保釋金300萬和人事擔保50萬等。

羅偉光一方則提出,辭去蘋果日報及相關職務、不參與任何相關運作、保釋金1020萬、人事擔保10萬等保釋條件。兩人均被拒保釋申請。法官批准將案押後至813日下午再訊,以待法證部門檢驗從壹傳媒大樓檢取的逾40部電腦及16個伺服器,由警方進一步調查。

案件早上約10時開庭,8時左右已有大批市民在法院外排隊等候,希望入庭旁聽,包括社民連黃浩銘、曾健成和梁國雄妻子陳寶瑩。另外,昨晚獲准保釋候查的《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等,亦有到庭旁聽。至於案中同樣被捕的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及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昨晚亦獲准保釋。

警方國安處前日出動500對壹傳媒展開大規模搜捕行動,到壹傳媒大樓搜證逾5小時。警方指自2019年起,《蘋果日報》在報章及網上發表數十篇中英文報道,呼籲外國制裁香港或中央,稱有強烈證據顯示,有關文章是與外國或境外勢力串謀制裁計劃的重點,更形容壹傳媒大樓已成犯罪現場。消息指,警方已要求《蘋果日報》在限時內移除有關違法文章。

保安局亦引用國安法實施凍結令,涉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互聯網有限公司,3間公司的資產合共1,80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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