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梁振英強調立國安法主要針對港獨份子遏止恐怖主義

梁振英表示,訂立「港區國安法」,並不是為阻嚇香港市民示威。
梁振英表示,訂立「港區國安法」,並不是為阻嚇香港市民示威。

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在北京表示,全國人大授權人大常委會訂立「港區國安法」,並不是為阻嚇香港市民示威,主要是針對港獨分子的活動,為遏止恐怖主義。

他接受本港傳媒訪問時說,「港區國安法」與《基本法》23條涵蓋面和處理罪行不同,23條未有包括恐怖主義行為,中央經過研究後,認為有需要為香港就國家安全立法。

「港區國安法」針對的4項罪行,包括顛覆國家政權等,如果叫「特首下台」或為特首改綽號會否觸犯法例?梁振英說,中央亦不會為此事勞師動眾立法,強調今次立法是針對港獨和相關的分離主義活動,以及恐怖主義活動的問題。

被問及國安法立法後,支聯會等組織會否被取締,梁振英說,要視乎將來法例如何寫,及視乎支聯會的做法。至於日後能否再有六四集會,梁振英表示,香港有集會自由,但要視乎在集會後所發生的事;如果事後有鼓吹香港獨立或分裂主義等活動,世界上許多國家都會禁止。

梁振英又說,自己擔任特首期間,未能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最終迫使中央出手,反對派要負責。並指如果立法會的少數黨願意按照立法會正常民主程序投票,在他任內第一時間會就23條立法。

梁振英認為,過去半年面對的暴亂行為相當複雜,香港由警隊應對複雜情況,有好的總體效果。他又說,經過9個月,雖然仍有青年在商場唱歌和示威,但暴力行為已大幅減少。特區政府和警隊執法工作,在法律上欠缺處理暴亂和恐怖活動的配合,所以中央要為香港立法填補法律空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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