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涉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47人通宵扣留 今早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被捕人士通宵扣查,今早由警車押解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黃冠華攝)
被捕人士通宵扣查,今早由警車押解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黃冠華攝)
林卓廷透過團隊成員向當局遞信,辭去北區區議員一職,即日生效。(黃冠華攝)
林卓廷透過團隊成員向當局遞信,辭去北區區議員一職,即日生效。(黃冠華攝)
被告分乘多輛警車被押解到法院。(黃冠華攝)
被告分乘多輛警車被押解到法院。(黃冠華攝)
法院附近有多部警車戒備。(黃冠華攝)
法院附近有多部警車戒備。(黃冠華攝)
被告分乘多輛警車被押解到法院。(黃冠華攝)
被告分乘多輛警車被押解到法院。(黃冠華攝)

反對派去年發起立法會「35+」初選計劃,涉及組織及參與的55人上月被捕,被指違反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警方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當中47,年齡介乎23至64歲。所有被捕人士被通宵扣留,今早稍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今次是《港區國安法》於去年6月底實施以來最大規模的檢控行動。

警方指,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47名人士,包括39男8女,年齡介乎23至64歲。去年7月,泛民主派舉行「35+」初選,涉因干擾立法會選舉不符《港區國安法》規定,55人在今年1月被捕,警方上周五陸續要求上述人士提早於昨日到全港各區警署報到。被控人士包括牽頭發起民主派初選的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前議員楊岳橋、區諾軒、梁國雄及林卓廷,所有人不得保釋,通宵在警署扣留,今早由警車押解到西區法院提訊,在獄中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及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則由囚車押解到法院。

案件由指定國安法裁判官蘇惠德處理

聆訊在下午12時50分才展開,由「指定國安法」的總裁判官蘇惠德處理。律政司由副刑事檢控專員楊美琪出戰。

蘇官表示,由於有辯方律師仍在索取指示,查問辯方仍須多少時間。辯方回應指,由於一眾律師須在大樓內不停上落,又要在羈留室外等候,目前仍有18位被告仍未與律師會面,有被告已等候逾兩小時。蘇官表示,為確保每位辯方律師都有足夠時間索取指示,將案件押後到3時半再訊。

47人同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而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即旨在濫用其在當選立法會議員後,根據《基本法》第73條受託的職權,在立法會取得大多數控制權,藉以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出的任何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不論當中內容的利弊如何,均不予通過,從而迫使行政長官根據《基本法》第50條解散立法會,從而癱瘓政府運作,最終導致行政長官因立法會解散和重選的立法會拒絕通過原財政預算案而根據《基本法》第52條而辭職。

控罪續指,各被告為達致上述謀劃,參選或煽動他人參選或不參選立法會選舉,並承諾或同意當選後,會煽動他人在審核和通過政府的財政預算或公共開支時,按照謀劃行使或不行使《基本法》第73條所訂的職權,以及蓄意疏於履行其立法會議員的職責,即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為特區服務,最終嚴重干擾、阻撓和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被捕47人包括戴耀廷。(資料圖片)
被捕47人包括戴耀廷。(資料圖片)
林卓廷已辭去民主黨副主席職務。
林卓廷已辭去民主黨副主席職務。
楊岳橋被起訴。(資料圖片)
楊岳橋被起訴。(資料圖片)
梁國雄被起訴。(資料圖片)
梁國雄被起訴。(資料圖片)
47人被告名單。
47人被告名單。
身兼國安法指定法官的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批評被告主張推翻中央政府及渲染暴力等行為,決定判阻嚇性刑罰。
身兼國安法指定法官的總裁判官蘇惠德,判刑時指批評被告主張推翻中央政府及渲染暴力等行為,決定判阻嚇性刑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