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涉違反《社團條例》被調查 民陣不再搞7.1遊行停辦活動

早前被警方指涉嫌違反《社團條例》規定的民間人權陣線,聲稱今年將不會再主辦7.1遊行。民陣臨時召集人鍾松輝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確認,警方已經將民陣定義為無註冊社團,根本難以合法申請舉辦遊行,加上還有限聚令限制,所以今年一定不會搞7.1遊行,明年也不會搞遊行,形容於2002年成立的民陣,已經完成歷史任務。

民陣臨時召集人鍾松輝表示,民陣今年不搞,明年也不搞7.1遊行。
民陣臨時召集人鍾松輝表示,民陣今年不搞,明年也不搞7.1遊行。
民陣的「最後召集人」陳皓桓(前),上月因非法集結罪被判入獄18個月。
民陣的「最後召集人」陳皓桓(前),上月因非法集結罪被判入獄18個月。

鍾松輝表示,隨著召集人陳皓桓入獄,副召集人和財政相繼退出,工作人員亦已經撤離,民陣秘書處只剩下他一人,已經暫停運作。他指民陣8月尾將會更新團體會員的資料,如果會員不提交更新資料,將會被視為退出民陣;根據章程,民陣亦要在9月選出新一任的召集人。至於民陣目前仍有多少團體會員,他表示,陳皓桓入獄前已交代不能披露。

警方今年4月去信民陣,民陣曾於20067月申請註冊為社團,獲批准及接納,至同年9民陣又向社團事務主任申請取消註冊,但之後有迹象顯示民陣仍以社團形式運作,涉嫌違反《社團條例》第5條規定。警方要求民陣提供書面資料包括未再申請社團註冊的原因;自20069月至今曾舉辦公眾遊行及集會的日期及地點;成立以來所有收入來源、開支及使用的銀行及戶口帳號等。不過,已被判入獄民陣召集人陳皓桓不從。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及後回應指,民陣未按要求提交資料,警方不排除採取執法行動。

外界關注,民陣去年申辦由維園出發的7.1遊行首度被警方反對,結果陳皓桓以個人名義發起反「港區國安法」遊行,最後引發港島多區出現警民衝突騷亂鍾松輝表示,他表明今年不會搞7.1遊行,「原因是有限聚令,加上警方定性民陣無註冊,根本無法合法申請遊行。有機會觸犯法例。」

鍾松輝表示,民陣2002年成立,由2003年起至2019年連續十多年都舉辦7.1遊行,去年首遭警方反對,今年則決定不舉辦,他個人認為「出年都不會再搞」,不會再用民陣名義去搞任何活動被問到民陣是否等同已「解散」,鍾松輝解釋進行「解散」有一定程序,「現在的情況不是叫解散,但是不會再搞任何活動。」他又承認,大部分團體成員已退出民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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