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湯家驊指大律師公會對制訂國安法所發聲明充滿挑釁製造恐慌

香港大律師公會過去一段時間針對港區國安法多次發表聲明,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一個負責任的專業團體,發表的聲明不應充滿挑釁性、製造恐慌,或者將事情無限放大,應該用專業知識向市民解釋事件。

湯家驊表示,本港經過去年大動亂及立法會癱瘓,對全國人大通過制訂港區國安法並不感到出奇。
湯家驊表示,本港經過去年大動亂及立法會癱瘓,對全國人大通過制訂港區國安法並不感到出奇。

湯家驊在一個電台節目上指出,港區國安法不是修改基本法,或改變中央對港方針,不明白公會為何會作出不同的假設,包括港區國安法會動搖基本法等,認為令人詫異,沒有事實根據。

湯家驊又表示,因為去年出現大動亂,立法會癱瘓,他對全國人大上月通過制訂港區國安法感到錯愕,但不覺得出奇。

對於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早前在網誌表示,要求屬全國性法律的國安法的法律條文全部依照香港普通法的法律行文是不合理和不切實際,但法律條文必須行文清晰和明確。

湯家驊表示,曾親口詢問律政司有關意思,對方說不論普通法或大陸法,遇到刑事責任的情況寫法一定要清晰,並非面子或制度問題,否則市民及法官會無所適從。他說,當港區國安法放入基本法附件三,成為本港法律,會受制於基本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條文,而基本法在香港層面具凌駕性,呼籲市民對制度有信心。

至於港區國安法草案的字眼由「干預特區事務」變成「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程度變得更嚴重,矛頭亦轉向香港境內人士及機構,湯家驊認為「勾結」必須牽涉實際的刑事行為才構成罪行,舉例現行法例的「串謀」,若果只有協議、沒有行動是無法定罪。

被問到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日前稱,中央應保留極其特殊情況下的司法管轄權,湯家驊表示曾經與親北京人士討論,若果有疆獨及藏獨人士來港策劃顛覆國家,本港法院有否能力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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