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胡志偉涉違反保釋條件無交出BNO 還押懲教看管明早再訊

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昨日(6日)被警方拘捕,被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其後被帶到黃大仙警署。他早前被控煽惑他人參與七一前後遊行時,法庭要求他交出旅行證件,但他涉嫌沒有交出BNO,違反保釋條件。

胡志偉今午(7日)被帶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要求法庭撤銷其保釋。法庭應胡志偉一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早(8日)處理,胡志偉還押交由懲教署看管。

胡志偉涉違反保釋條件,無交出BNO護照。
胡志偉涉違反保釋條件,無交出BNO護照。

警方國家安全處昨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53名涉嫌組織及策劃或參與去年7月民主派初選的泛民人士,包括胡志偉,預料今日會陸續獲准保釋,警方暫時不提檢控。

但胡志偉被拘捕時,向警方透露仍保留了一本BNO,而該本BNO仍然生效。而胡於上月在法庭因另一案獲准保釋時,被法庭命令交出所有旅遊證行,作為保釋條件之一。

陳皓桓、曾健成、徐子見、胡志偉及陳榮泰,被控去年6月30日在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在無合法辯解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另外,陳皓桓、徐子見、胡志偉、朱凱廸、梁國雄及鄧世禮,同被控於去年7月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及杜老誌道一帶,舉行及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各人准以1,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案件押後至今年2月8日再訊。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