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鄒家成涉保釋期間發表危國安言論 今西九提堂 還押候訊

社運人士鄒家成因參與前年民主派35+初選,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去年准保釋候訊。據悉,他昨午到北角警署報到期間被指違反法庭保釋條件,被警方國安處拘捕,他被通宵扣查一晚,今日被帶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羅德泉聽畢雙方陳詞後,信納鄒家成違反了保釋條件,故撤銷其擔保,須還押候訊。鄒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利,於下周三再提堂。羅官另拒絕放寬保釋程序報道限制。

據悉警方調查發現,鄒家成於保釋期間多次在其個人社交媒體,發表及作出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和行為。翻查他的Facebook專頁,他不時評論時政,亦發表涉及官員的言論,於上月19日立法會選舉當日,其專頁上載帖文及圖片,圖片引述保安局長鄧炳強言論稱「立法會選舉有本土孤狼式恐襲風險」,帖文稱「是你們教我『驚就唔好出街』的」。去年8月31日,其專頁上載3張2019年8.31港鐵太子站衝突的照片,並在帖文標註「#831」。

鄒家成於去年2月被落案控告1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還押4個月後、於6月被高等法院附條件下批准保釋。任何獲法庭准以保釋人士,均須嚴格遵守法庭批出所有的保釋條件,如任何人士涉嫌違反有關條件,警隊會將其拘捕。另外,就部分在囚及正被羈押人士,繼續透過他人代其於個人社交媒體發表言論,若有關言論涉及違法內容,相關社交媒體帳戶擁有人及代為發文人士,均可能需要負上法律責任。

由於鄒家成涉違反法庭向他批出的保釋條件,故警方在他報到時,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K條作出拘捕。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