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高院接納律政司覆核 譚文豪郭家麒被拒保釋繼續還柙

郭家麒(左二)被拒保釋,需繼續還柙。
郭家麒(左二)被拒保釋,需繼續還柙。
需繼續還柙的,還有譚文豪(左二)。
需繼續還柙的,還有譚文豪(左二)。
鄭達鴻(中)獲准保釋,急步離開法院。
鄭達鴻(中)獲准保釋,急步離開法院。
法院外有人高舉標語示威,警員上前制止。
法院外有人高舉標語示威,警員上前制止。

高等法院今日處理律政司就立法會「35+」初選案5名被告的保釋覆核,其中鄭達鴻、彭卓棋及柯耀林獲准保釋,但對譚文豪及郭家麒的覆核就獲接納,法庭推翻原審批准兩人保釋候審的裁決,兩人需繼續還押懲教處看管。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逐一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作出決定,書面判詞擇日公布。

譚文豪及郭家麒等多名被告,上午由荔枝角收押所登上囚車前往高等法院。他們早前獲裁判法院批准保釋,律政司提出覆核,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分別指不信納前立法會議員譚文豪,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以及有足夠理由相信另一名前立法會議員郭家麒獲保釋後,可能會繼續作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因此接納律政司的覆核,兩人需要繼續還押候審。

郭家麒的太太下午離開法院期間,展示郭家麒手寫字句的紙張,鼓勵香港人不離不棄、砥礪前行、常存盼望。而譚文豪離開犯人欄時,跟家人揮手道別,家人落淚。

至於其餘3名被告,分別為東區區議員鄭達鴻、南區區議員彭卓棋及西貢區議員柯耀林,就獲法官准予保釋,三人保釋期間要遵守宵禁令,不可在傳統或電子平台發表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及行為、不可參與或協調任何選舉,及不可聯絡外國官員或議員,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定時到警署報到。

有市民早上排隊輪候進入公眾席旁聽,多名警員在法庭外圍戒備,亦有多輛警車停泊在金鐘道佈防。法院外有一名市民高舉標語,指市民享有《基本法》賦予的權利和自由,警員隨即上前,指他有機會構成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要求他放下物件及出示身分證。

西九龍裁判法院總裁判官蘇惠德,月初批准47名被告當中15人保釋候審,律政司就其中11人的保釋提覆核,高等法院前日處理其中兩人的個案,批准黃碧雲保釋候審,但取消伍健偉的保釋,需要還押,即至今11人之中,有4人獲准保釋。高等法院至今已處理7宗申請,餘下4名被告張可森、何啟明、施德來及李予信的覆核聆訊,將於周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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