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21名初選案被告申請保釋被拒 須繼續還押

21名被告不准保釋,繼續還押。
21名被告不准保釋,繼續還押。

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21名被告,今日(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進行每8日一次向總裁判官蘇惠德申請保釋的聆訊,全部人不准保釋,繼續還押。

首批處理的7名被告包括區諾軒、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岑子杰、毛孟靜、梁國雄。由於梁國雄下午要到東區法院就其他案件應訊,蘇官首先處理他的申請。其中區諾軒今早決定放棄保釋申請,繼續還押。梁國雄、毛孟靜、岑子杰、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均不獲保釋。

第二批8名被告,包括馮達浚、黃之鋒、胡志偉、朱凱廸、黃子悅、尹兆堅、吳敏兒、鄒家成。不過今日黃之鋒、胡志偉、朱凱廸、尹兆堅、鄒家成和馮達浚都決定放棄保釋申請,而黃子悅和吳敏兒則不獲保釋須繼續還押。

第三批6名被告包括何桂藍、楊岳橋、林卓廷、岑敖暉、王百羽及余慧明。楊岳橋、林卓廷和何桂藍今日撤回保釋申請。岑敖暉、王百羽及余慧明則被拒保釋,須繼續還押。

這21名被告中,有12人放棄每8日作一次保釋覆核的權利,其餘9人保留,包括吳政亨、袁嘉蔚、梁晃維、黃子悅、吳敏兒、何桂藍、岑敖暉、王百羽、林卓廷。他們將於3月19日回到西九龍法院再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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