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旗國徽法】譚耀宗稱國旗及國徽法修訂明年實施 料中央會與特區商討

譚耀宗表示,修改國旗法及國徽法屬全國性法律,特區政府亦應落實執行。
譚耀宗表示,修改國旗法及國徽法屬全國性法律,特區政府亦應落實執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國旗法、國徽法的決定,明年11實施。由北京返港的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香港已經有國旗法和國徽法,新修訂內容應該放入香港現行法例,具體工作留待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商討。

譚耀宗表示不想去猜測民主派立法會議員一旦反對修訂,會否被視為不擁護《基本法》,他相信《基本法》是大家都要遵守,附件下有關全國性法例,特區政府亦應落實。他又指在會議上沒有討論到本港最遲何時要完成修改,只是說新修訂將在明年11日實施。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指, 國旗法和國徽法經《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立法,條文賦予行政長官權力,決定在甚麼場合掛國旗和國徽,目前政府總部、特首辦和律政總部都有掛國旗和國徽,但亦有其他政府機構未有跟隨做法,她相信行政長官會作出適當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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