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制】梁志祥稱還押區議員應有宣誓權利 議員被DQ亦可不補選

立法會三讀通過有關公職人員宣誓的條例草案,規定區議員需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條例將於本月21日刊憲並生效。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梁志祥表示,相信民政局會通知所有區議員宣誓,目前還押的區議員亦應該有宣誓的權利。

梁志祥(中)相信,民政局會通知目前還押的區議員有宣誓的權利。
梁志祥(中)相信,民政局會通知目前還押的區議員有宣誓的權利。
梁志祥指,若區議員在宣誓後違反誓言,解除職務是合情合理。
梁志祥指,若區議員在宣誓後違反誓言,解除職務是合情合理。
羅健熙說,難以估計條例會否引起「DQ潮」。
羅健熙說,難以估計條例會否引起「DQ潮」。

梁志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指出,若有議員被取消資格,是否要舉行補選,要視乎整個議會是否完整,若只涉及數名議員,並不影響議會運作,不舉行補選是一個選擇。他認為,補選是複雜及有好多變數,希望政府做兩手準備,若要改為委任議員則涉及立法會修例,相信無足夠時間處理。

梁志祥說,條例的正、負面清單詳述相關行為,公職人員更容易明白應該做及不做的行為,認為有關損害香港利益的行為清楚明白,例如過往在議會發生過阻礙開會,均是損害香港的利益。

梁志祥指出,若相關議員在宣誓後違反誓言等,要作出懲罰及解除職務是合情合理,情況亦不會癱瘓議會,只是不再讓他們做不當的事,目前條例亦有機制加快法律程序,認為是符合法律。

出席同一節目的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說,難以估計條例會否引起「DQ潮」,有關問題取決於政府的行事手法,形容是政治決定,相信不至於十分影響地區工作,但若有區議員被取消資格,政府應安排補選,讓選民選出代表。

羅健熙說,條文列出負面清單,部分條文語焉不詳,容易用不同方法解讀,認為涉及犯法的條文應該寫得更清楚,目前條例存在疑惑,令人有對付民主派的觀感。

就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受訪時指,民主黨要「清黨」,羅健熙表示,田飛龍有權作出評論,但不會回應他的意見,羅又謂看不到民主黨有人好激進,亦應該由民主黨決定未來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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