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府修訂《逃犯條例》進行得如火如荼之際,突然驚爆2016年旺角暴動案中棄保潛逃的港獨派「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黃台仰和李東昇,已於去年5月獲德國給予難民庇護,德國政府沒解釋理由。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德國做法是「侮辱香港法庭」,促請港府應向德政府嚴正交涉,引渡二人回港受審。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則對會否引渡未有正面回應,僅指可移交罪類包括涉及暴力的罪行。
身為保安局前局長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指,難民定義是恐懼受政治迫害,德國向兩人批出難民身分,意味不信任香港法庭有公平審訊,是嚴重指控,形容德國做法是「侮辱香港法庭」。她又分析,完全看不到黃台仰及李東昇面對政治迫害,又質疑二人涉誤導及說法完全無根據,因涉嫌干犯暴動罪棄保潛逃的二人返港後會有公平審訊,故港府應向德國政府嚴正交涉。
但對於港府能否引渡二人回港,葉太表示,香港雖與德國有雙邊移交安排,但政治理念不同可作為拒絕移交的理由,她承認德國現時接受兩人為受政治逼害的難民,要引渡回港是「相當困難」。
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回應事件時表示,黃台仰所犯的是香港刑事罪行,而不是政治罪行,德國用「政治庇護」方式為兩人提供「難民」身份,是誤導全世界香港有政治迫害:「相信德國政府不會將兩人引渡回香港,但香港政府至少在語言上,應該還本港司法一個公道!」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不評論個別媒體報道或個案,香港與德國有簽訂長期引渡協議。對於暴動罪是否屬於可移交逃犯的罪行類別,他未有正面回應,但提及「棄保潛逃不是我們移交逃犯(條例)裏面一個罪行」,僅指可移交罪類包括一些涉及暴力的罪行,而案件如符合逃犯條例的條文要求,執法部門會按一般做法徵詢法律意見,採取適當行動。
警方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一般來說警方會根據案件情况,循不同途徑追查逃犯下落並將其緝捕歸案。
工聯會今日遊行到德國駐香港總領事館,抗議德國包庇旺角暴亂疑犯,要求德國尊重香港司法制度,重新檢視黃台仰及李東昇的所謂“難民”身份。
黃台仰日前分別接受美國及英國報章訪問,指與另一本民前成員李東昇在2017年11月,獲准保釋期間飛抵德國,一直未有回港。兩人之後申請庇護,在難民營等候半年後,去年5月獲難民庇護,德國政府沒解釋理由。黃台仰又宣稱,到現時才公布消息,目的是喚醒港人關注六四事件30周年及《逃犯條例》修訂,認為相關修訂若獲通過,他將永遠無法回港。
黃台仰被控參與暴動、煽動非法集結及煽動暴動,共3項罪名;李東昇被控暴動罪和襲警罪。
而另一名涉嫌參與旺角暴動、被控暴動罪及襲警罪的李倩怡,2017年潛逃台灣。她月初曾透過電台發表錄音指,當「暴政」結束就會回家,台灣當局曾說不知道李倩怡下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