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學生會昨日中午發文指,幹事會成員在去年8月均收到校方教務處的電郵,指控學生會數宗不當行為,包括舉辦周梓樂逝世半年悼念會、「青蛙路」補油及於學生會告示板張貼文宣。經過數月行政程序,幹事最終被判以不同程度的紀律處分,包括褫奪使用校園設施之權利半年、強制執行75小時校園服務令,以及留下紀律處分記錄。而再次被傳召的會長及內務副會長除判以上述處分外,更被勒令休學一個學期。
科大表示,基於私隱問題,大學未能披露個別學生紀律聆訊相關的詳情及資料。校方就學生舉辦活動及使用校園設施均有既定指引,亦會按社會實際情況,及政府規範,包括公共健康及安全等考慮,就校內活動制定適時政策。如有同學經校方多次勸喻及解釋,仍不遵從規定,教務長可根據投訴個案的嚴重性,決定是否將個案轉交學生紀律委員會審理。
學生會發聲明,對裁決表示極度遺憾。
學生紀律委員會由教職員和學生代表組成。同學於整個紀律程序中,可提出解釋和證據,亦有上訴的權利。所有個案亦會定期一併通知所有大學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