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亂不止】馬道立:尊重他人不能使用武力 司法行使公義

戴啟思表示證據足以令人入罪,但律政司不一定要作出檢控的。(中新社)
戴啟思表示證據足以令人入罪,但律政司不一定要作出檢控的。(中新社)
馬道立表示從感受到內地機關以任何形式就香港司法獨立作出干預。(中新社)
馬道立表示從感受到內地機關以任何形式就香港司法獨立作出干預。(中新社)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日出席2020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時表示,司法機構早前已研究,如何迅速處理過去半年大量檢控案件,當中包括延長開庭時間,稍後會諮詢有關持份者的意見,強調審判必須公平公正。

市民行使自由時須尊重他人權利,所以行使自由時需要有限制,包括不能成為損害他人人身安全或財產,或使用暴力。他又指日常處理司法的工作是履行公義的一環,而關鍵的要素是審判必須公平公正。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則致辭表示,過去一年有很多人被指控干犯的公眾秩序罪行往往並不牽涉暴力或嚴重破壞,他們當中好一部份人正面對著會招致漫長刑期的嚴重控罪,他認為「大致上,他們都有著良好品格,代表著香港社會一大部分人。 」

他表示,自己無權置喙律政司司長應該就甚麼控罪而檢控誰人的決定,因為作出檢控的決定並不單單取決於警方是否有足夠的證據交給法庭及令被告入罪。作出決定時,由於公眾利益至為重要,即使證據充分,個別人士或者某些種類的案件亦不一定需要交由法庭定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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