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暴制亂】建制派成立「禁蒙面法推動組」 促政府參考加拿大做法 盡快立法

建制派組成「禁蒙面法推動組」。﹙黃冠華攝﹚
建制派組成「禁蒙面法推動組」。﹙黃冠華攝﹚
葛佩稱認為,加拿大式的《禁蒙面法》比較適合香港。﹙黃冠華攝﹚
葛佩稱認為,加拿大式的《禁蒙面法》比較適合香港。﹙黃冠華攝﹚

鑒於當前暴力情況不斷惡化,建制派今日成立「禁蒙面法推動組」,以推動特區政府盡快訂立《禁蒙面法》止暴制亂。召集人葛珮帆建議參考加拿大《禁蒙面法》做法,主要針對非法集會和非法示威,並不影響普通市民日常生活,認為該法例「比較寬鬆,較適合香港」。

本身是立法會議員的葛珮帆表示,反修例風波持續,暴力示威無日無之,已嚴重影響本港民生及經濟發展。良好市民的出行及言論自由被剥奪,旅客及投資者也對香港卻步,中小企業生意大秩, 無數市民生計受損。近日蒙面暴徒更是無法無天,隨意暴打市民及伏擊休班警員, 「我們見到很多暴力行為都是蒙面示威者所做,我們收到好多市民投訴,(對蒙面示威者)忍無可忍,希望成立《禁蒙面法》」。

她續說,很多心理學報告均指出,一個人在蒙面隱藏身份後,會傾向做出更加激烈的行為。 連月暴亂,暴徒們自恃蒙面可掩飾其身份,便肆無忌禪地使用暴力,藉此逃避警方追查、逃避違法責任。她稱 「特區政府需要用一切可行的辦法止暴制亂,包括《禁蒙面法》、《緊急法》」。

葛珮帆指出,現時《禁蒙面法》在外國已經很普及,美國多個州份、加拿大、瑞典、荷蘭、 挪威、德國、法國、義大利、俄羅斯及奧地利等國均已實行。 葛珮帆表示,會繼續詳細研究《禁蒙面法》細節,初步覺得加拿大的《禁蒙面法》比較適合香港,比較寬鬆,主要針對非法集會、非法示威,而普通市民的醫療原因、駕駛原因等可豁免,不會干擾市民日常生活。

關於警察是否需要遵守《禁蒙面法》,推動組成員、警察員佐級協會前主席陳祖光認為,所有執法都有難度,一般警務人員執行行動都無蒙面,除非執行危險和特別行動,「一般情況下不會蒙面」。葛珮帆補充並多次強調重申,「對於執法者和違法者不可相提並論」。

「禁蒙面法推動组」今日開始啟動網上簽名大行動,希望推動民間發聲;同時,推動組也會草擬私人條例草案,及約見行政長官商討此事。「禁蒙面法推動組」由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擔任召集人,並由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以及行政會議成員、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擔任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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