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暴制亂】政府擬借調各紀律部隊任「特別任務警察」 協助非前線抗暴力工作

冼國林認為律政處不配合的話,警方拘捕多少人也沒有用。(中通社)
冼國林認為律政處不配合的話,警方拘捕多少人也沒有用。(中通社)

反修例風波持續4個月,仍未見有停止的趨勢,有報道指,政府正考慮借調各大紀律部隊部分人手擔任臨時「特別任務警察」。

報道指,此方案是為了協助警隊及時提升持續執法應變能力,並由特首授權警務處處長直接委任消防處、入境處、海關、懲教署等部隊的自願人員,執行工作指令,如押解等非前線工作,有助警隊靈活調動更多人手到前線抗暴、嚴正執法,據知政府正以開放態度探討方案可行性。

報道稱,警察整體有3萬人手,但實際可以上前線的人員不足1萬,還要輪更工作,人手緊張,而且近期工作壓力愈來愈大,加上招募及訓練需時,根本無法應付目前緊急狀態,因此政府想進一步研究直接向其他紀律部隊臨時借用人手擔當特別警務工作,因他們已受訓、有執法經驗,甚至有相關裝備,可以協助警方進行非前線抗暴力工作,有能力協助特定工作包括押解疑犯等。

政府研究方向包括引用《緊急法》或《公安條例》第40條,即「行政長官可隨時藉命令授權警務處處長,以書面方式委任任何願意擔任特務警察的人為特務警察,任期由行政長官在該命令中指明。」他們獲委任期間之職責、權力、保障及豁免權均與警察相同,並須遵從警務處處長向其作出的所有命令,任期由特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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