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暴制亂】網上鼓吹違法集結 6000警力多區戒備

有網民發起在港島區遊行以及計劃在各區活動,要求內地釋放12名港人。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警方開始布防,大批防暴警察駐守,並截查市民,水炮車和裝甲車停泊在維園外面。據了解,警方動員6000警力在各區執勤應付突發情況。

警員在銅鑼灣一度舉起藍旗,示意在場人士的集會或遊行屬違法。
警員在銅鑼灣一度舉起藍旗,示意在場人士的集會或遊行屬違法。
銅鑼灣有人揮動美國國旗及叫口號。
銅鑼灣有人揮動美國國旗及叫口號。
警方在隧道出入口和主要道路派駐警車戒備。
警方在隧道出入口和主要道路派駐警車戒備。
支聯會4人到中聯辦請願,要求釋放12名港人。
支聯會4人到中聯辦請願,要求釋放12名港人。
社民連梁國雄及黃浩銘在會展外示威,並焚燒請願信。
社民連梁國雄及黃浩銘在會展外示威,並焚燒請願信。

警方表示,有人於網上號召他人今日在全港各區進行違法活動,煽動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甚至鼓吹以暴力傷害他人,包括用利刃或汽油彈襲擊警務人員、攻擊警署和非法堵路等。警方已在全港各區部署足夠警力,並密切留意各區情況及加強情報搜集,如發現或預視有任何人涉嫌干犯罪行,警方會果斷介入,嚴正執法。

警方重申,就早前有團體申請的公眾遊行,已遭警方反對,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亦維持警方反對該遊行的決定。如任何人繼續組織、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上述遊行,均有機會觸犯《公安條例》下未經批准集結罪,以及限聚令。根據《公安條例》,任何人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監禁5年;如觸犯暴動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另外,如任何人參與或組織受禁羣組聚集,一經定罪可處第4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在銅鑼灣東角道,一名手持黃色汽球的男子被截查時,引來傳媒和市民圍觀,警方曾舉起藍旗,示意在場的集會或遊行屬違法,要求現場聚集的市民散開,否則可能使用武力。方截查該名市民期間,拉起橙帶設封鎖線,要求在場記者配戴記者證,但其他圍觀人士可以在封鎖線外的街道自由活動。

人民力量陳志全表示,人民力量如常在假日設街站,向市民派口罩,原訂今日下午1時開始,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派發口罩,但義工中午到場時,被防暴警察包圍,指他們阻街,並要求離開。

支聯會趁國慶日,到中聯辦外示威,促請北京停止打壓和釋放異見人士。支聯會主席李卓人等4人拉起橫額,背向中聯辦步行,指是象徵人權「倒退」,又高叫「釋放12名港人」等口號。警方在中聯辦外設置水馬、防暴警員在外駐守,警員其後向李卓人等人票控違反限聚令。

社民連梁國雄、黃浩銘等四人,早上在灣仔港鐵站遊行至會展旁邊,要求廢除港區國安法及釋放12名港人。遊行期間有約30名警員隨行,各處有警員駐守及戒備。梁國雄抵達會展旁的萬麗海景酒店外宣讀聲明,要求釋放12港人在內所有政治犯及結束一黨專政,又嘗試燒毀請願信,被在場警員以滅火器撲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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