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一名21歲男子被判侮辱國旗罪罪成,於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判官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惹人質疑判決過輕。有報道指,律政司在詳細考慮案情及適用法律原則後,已在11月14日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1A條向上訴法庭申請覆核刑罰許可。上訴法庭已於11月15日批出許可。覆核刑罰的申請將會依據既定程序排期聆訊。
律政司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由於案件司法程序仍在進行,律政司不適宜就案件作進一步評論。
一名21歲男子因為涉嫌在沙田踐踏國旗、將國旗投入垃圾桶再棄之於城門河中,被判侮辱國旗罪成,日前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裁判官判刑時指「案件控罪嚴重,但沒有相關量刑指引」。